
2026年4月17日,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十七期 “和纳个案法治沙龙” 在律所会议室圆满举行。本期沙龙以“代位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适用”为核心议题,直击建设工程领域 “执行难”“回款难” 等行业痛点,深度拆解代位权诉讼的法律适用、实务操作与诉讼策略,为法律同仁搭建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交流平台,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破解工程欠款困局,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浙江滨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胡守雷及和纳团队成员等一众法律从业者齐聚现场,共研实务、共解难题。

(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家律师季长龙)
本次沙龙由和纳资深专家律师季长龙主持。季律师对到场嘉宾与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本期沙龙的选题背景,指出房地产行业调整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转包、分包链条复杂,实际施工人维权困境突出,代位权作为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重要制度,已成为工程欠款维权的核心工具。同时,他隆重介绍本期主讲嘉宾——浙江滨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守雷律师,胡律师深耕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多年,在工程欠款纠纷、代位权诉讼、工伤认定等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战案例与办案经验,备受业内认可。

(浙江滨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胡守雷)
主讲环节,胡律师围绕代位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适用,结合法律规定、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展开系统分享:他先系统梳理《民法典》第 535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 44 条以及 2023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3 至 35 条等核心依据,随后精准拆解实际施工人行使代位权的三大法定要件,明确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仍享有合法债权、次债权到期不以金额确定为前提、债务人怠于行权需由相对人举证等关键规则。
同时,胡律师清晰界定实际施工人范围,区分合法分包人、劳务承包人、农民工不属于实际施工人,对比解读直接起诉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两条维权路径的差异,阐明代位权可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从权利,且适用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仲裁协议不阻碍诉讼启动。他还深入剖析多层转包行权限制、挂靠施工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等实务难点,并结合多层转包典型案例还原维权全流程,提出起诉时应将全链条责任方列为共同被告、优先追溯有支付能力的上游发包方等优化策略,内容兼具法律专业性与实战可操作性。


主讲结束后,现场进入深度研讨环节。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围绕多层转包代位权层级限制、仲裁协议对行权的影响、工程合同价款认定、材料供应商维权路径等热点问题展开热烈交流,针对实务中的证据收集、立案技巧、执行突破等痛点各抒己见,在思想碰撞中凝聚实务共识,实现经验互鉴与思路拓展。

本期沙龙延续“主题分享+专业研讨”模式,为法律从业者呈现了一场聚焦建设工程代位权实务的高质量交流盛宴。胡律师的分享紧扣议题核心、实操性极强,精准覆盖代位权适用的法律要点与实务难点,与会同仁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拓宽了办案思路,有效破解了建设工程欠款维权、代位权行使中的共性困惑,为后续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与有力支撑。
未来,和纳将持续聚焦法律实务中的前沿与难点问题,常态化推出高质量的法治沙龙活动,不断加强内部专业能力建设,拓宽交流渠道,助力团队整体专业水平提升,以精准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法治建设持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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