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制造未签劳动合同假象,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的 “劳动碰瓷” 行为,往往让企业陷入被动。
近日,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和纳律所”)接受浙江某环保公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环保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前员工张某某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助力环保公司驳回张某某的二倍工资差额诉求,为企业挽回潜在经济损失,也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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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30 日,张某某入职该环保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全面主管人事行政管理事务,职责涵盖员工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及规章制度建设。2025年6月,张某某因个人情绪失控,在未说明、未交接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导致环保公司多项核心工作停滞 —— 彼时正值企业筹备上海展会的关键期,其行为直接影响展会筹备进度,环保公司多次催促返岗无果后无奈报警,在民警调解下张某某才勉强配合,但后续仍敷衍拖延。
令人意外的是,张某某在签署 “与公司无任何劳动纠纷” 的离职证明后,竟出尔反尔,向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两项核心诉求:一是确认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期间与环保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是要求环保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6万余元。
面对这起 “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反向维权”的争议,环保公司意识到案件的复杂性 —— 张某某作为人事负责人,本身掌管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其主张“未签合同”的背后可能存在刻意隐瞒事实的情况。为维护合法权益,环保公司委托和纳律所杜印圣律师团队代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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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案件后,和纳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的是:张某某作为人事负责人,其自身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否应由企业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但若 “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诉求可不予支持。而浙江省劳动仲裁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解答》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 “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
但实践中,企业要证明 “员工利用人事职权故意不签合同” 并非易事:一方面,张某某作为董事长助理,掌握公司人事文件管理权限,可能存在隐匿、销毁关键材料的行为;另一方面,其主张 “未签合同”的表述看似符合法律规定,若证据不足,企业极易陷入举证不利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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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案件难点,和纳律师团队制定了 “证据锚定 + 法律适用 + 逻辑反驳” 的三维办案策略,层层递进击破张某某的不合理诉求:
团队首先聚焦张某某的岗位职责,通过环保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任务分配清单、其他员工劳动合同签订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 “职务证明链”:
张某某入职后曾重新拟定环保公司劳动合同文本,证明其完全知晓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要件与流程;
2025年1月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微信指令张某某“把马某某的劳动合同改一下,你们都打印出来一起签”,张某某回复 “已经打印好了”,直接佐证其明确知晓自身需签订劳动合同,且企业已主动催告;
环保公司其他员工(如胡某某、马某某)的劳动合同均按期签订,进一步证明企业不存在 “拒签劳动合同” 的主观故意,未签合同仅针对张某某个人,与其人事职权直接相关。
张某某曾截取微信聊天中 “胡某某都没签劳动合同” 的片段,主张环保公司存在 “普遍不签合同” 的意愿。和纳律师团队当即指出该主张的逻辑漏洞:
经查,胡某某的劳动合同实际签订于2021年,聊天中提及 “没签” 是针对 “公积金条款写入合同” 的协商环节,并非指未签订劳动合同;
若如张某某所述 “企业拒绝签订合同”,其为何会按照丁某某的指令打印劳动合同?该行为与主张自相矛盾,反证其存在刻意断章取义、隐瞒事实的情况。
同时,团队还重点强调张某某的 “不当离职行为”:其在上海展会关键期擅自离岗、拒不交接,甚至在企业全员参展期间私自进入办公场所取走个人人事文件,结合其后续提起仲裁的时间线,足以证明其具有 “制造证据真空、实现劳动碰瓷” 的不良动机。
在庭审中,和纳律师团队精准引用浙江省劳动仲裁院的解答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明确提出:
张某某作为主管人事的董事长助理,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其核心职责,其未与自身签订劳动合同,属于 “利用主管人事职权故意不签”,完全符合 “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 的情形;
环保公司自张某某入职后,一直按时发放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无任何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不存在 “拒签合同” 的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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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和纳律所的代理意见,于 2025 年作出裁决:确认张某某与环保公司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6 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环保公司无异议);
驳回张某某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万余元的仲裁请求。
裁决作出后,环保公司对结果高度认可,认为和纳律所不仅帮助企业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还原了案件真相,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经营秩序。
结语
本案作为典型的 “劳动碰瓷” 案例,为企业用工管理提供了重要警示。和纳律所律师团队结合办案经验,提出三点建议:
明确岗位职责边界:在劳动合同或岗位说明书中,清晰列明岗位的义务,避免后续出现 “职责不清” 的争议;
留存关键沟通证据:对于与人事岗位员工的工作指令(如签订合同、交接文件等),优先通过书面、微信、邮件等可追溯的方式沟通,确保证据留存完整;
规范离职交接流程:针对核心岗位员工离职,需制定明确的交接清单,要求员工签字确认,若出现拒不交接的情况,及时通过报警、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陷入被动。
作为专注于企业法律服务的律所,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始终以 “专业、务实、高效” 的服务理念,为企业应对劳动争议、防范用工风险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未来,和纳律所将持续深耕劳动法律领域,助力更多企业构建合规、有序的用工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杜印圣
和纳执业律师
个人简介:
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学),兼具法律专业素养与工科逻辑思维。2021年开启职业生涯,现任职于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知识产权案件、民商事案件代理与破产案件实务操作。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大量案件处理经验,擅长为复杂法律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代表业绩:
1.参与案涉金额3000万元的某汽贸公司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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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承办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因涉及继承人众多、遗产情况复杂、牵扯时间长,登上2024年9月10日CCTV12《一线》栏目《老张的遗产》
4.参与律所、法院、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调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30余起

缪定安
和纳律师助理
个人简介:
中国计量大学知识产权专业背景,聚焦 “知识产权 + 民商事 + 劳动” 多领域法律实务。在商标法领域,擅长通过精准认定商标侵权、梳理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理由、解析域名侵权规则,维护客户知识产权权益;在民商事与劳动领域,可高效处理公司对外担保构成要件分析、民间借贷诉讼代理、合同违约争议解决、赠与合同效力判断,及劳动仲裁案件,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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